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学位〔2021〕3号)、《省学位办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学位办〔2021〕1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参加本轮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建设2020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内容请见附件。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