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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15-10-30 10:56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珠海校区、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2014级硕士研究生(包括2015年进行第二阶段学习的同等学力人员)应于201512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按照《遵义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中要求,进行开题报告,并在《研究生培养手册》里填写《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各教研室(硕士点)自主邀请并组织专家(不少于五人,其中本教研室(硕士点)导师不超过一人)进行论证。建议:基础医学专业开题专家组中至少有一位临床医学领域专家;临床医学专业开题专家组中至少有一位基础医学领域专家和一位统计学领域专家。

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于开题前一周把研究生开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传到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

4、各二级学院做好开题过程记录,填写汇总《开题报告评分表》,包括开题影像资料(每个研究生至少1张相片)。

5、各二级学院在各教研室(硕士点)研究生开题结束后,于2015年1231日以前集中将研究生开题报告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查、盖章;201516日前,把开题总结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6、本学期将随机抽查部分研究生开题,组织督导专家对其学位论文开题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对其开题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

7、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两个月内重新开题,并由专家组再次论证。

8、开题报告通过者,原则上不得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单位负责部门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且在两个月内补作开题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论文工作。

9、各二级学院需准备以下电子版资料,发到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PYK9735@126.com

1)  开题登记汇总表;

2)  开题影像资料;

3)  开题总结;

附件1:开题登记汇总表

附件2:遵义医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附件3遵义医学院专业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

               培养科

                2015108

附件【开题报告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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