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学位授予工作 | 导师岗位管理 | 研究生管理与服务 | 条件保障与质量监督 | 质量管理与质量文化 | 质量报告 
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正文
我校研究生院召开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安排会
2016-04-15 13:40   审核人:

    2016年4月13日上午10:00,我校在新蒲校区行政楼4楼1号会议室召开遵义医学院201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安排会。我校副校长余昌胤出席,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龚其海、副院长徐林、督导组专家代表及培养科工作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徐林主持。

    余昌胤副校长首先对与会专家在以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中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督导专家对研究生院督导工作的支持。同时,针对以往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余昌胤副校长指出:1、积极开展研究生论文答辩督导工作。今年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继续加强学位论文质量建设,积极开展论文答辩督导工作,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保障学位点的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为后续的申博工作打好坚实基础。2、进一步扩大答辩督导工作的覆盖面。今年我校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将全面覆盖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规培型专业学位等类型研究生学位,同时对联合培养单位首次采取全覆盖的方式。3、进一步理顺督导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关系。答辩委员会是代表各学位分委员会履行答辩职责,而督导专家则是由学校硕士学位委员会委派行使督导的权力。旨在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保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质量和科研能力。4. 我校将逐步加强督导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吸收优秀研究生导师加入督导专家队伍,同时通过开展督导工作,特别是交叉学科督导,促进专家自身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会上,徐林副院长就本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要求:各硕士点答辩督导专家由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委派;研究生院成立答辩督导专家委员会,采取随机的方式对答辩场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占总答辩场次的30-50%;进一步明确督导专家工作任务和权责,加强答辩专家的责任意识;督导时间安排在4月25日至5月31日进行。

    随后,与会的各督导专家代表对本次督导工作要求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各硕士点至少提前一周报送答辩时间表,以方便督导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将督导工作要求明确告知各学位点;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型制定可行性强的评议标准;加大督导专家的话语权等。(撰稿:简卡,摄影:程广生)

 

 

 

 

关闭窗口

遵义医科大学  黔ICP备06003261号-2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电话:0851-28643577